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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计与艺术学院组织2024年校级预研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何玉发布时间:2024-05-20浏览次数:13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教育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江苏省“十四五”高等教育发展规划》、《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遴选建设实施方案》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设计与艺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学院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宗旨

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巩固人才培养的核心地位,推动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结合我校应用型高校的定位,和我院设计学交叉性学科建设的特点。积极探索学院教育教学改革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新要求,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型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探索形成设计与艺术学院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

二、立项范围

(一)研究选题具有较强针对性。选题应依据《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江苏教育现代化2035》、《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遴选建设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选择具有较高理论与实践价值、富有创新性、致力于研究和解决创新人才培养中面临的关键问题,重点在人才培养体制、模式、途径、方法和评价等方面进行突破,对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实施路径及保障措施完备。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有整体的研究与施方案,有明确的预期成果。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较好的推广价值。课题申报负责人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研究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并承诺经费匹配到位。支持和鼓励整合学院资源,联合申报重点课题,促进不同专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

(三)已经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江苏省高校哲社、江苏省教育规划、苏州市、苏州城市学院等各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凡立项的在研教改课题、未通过结题的教改课题主持人一律不得申报。 

(四)课题主持人不得超过2人,且每次只限申报一个课题项目。

三、申报限额

学院资助3项,不区分重点项目。

四、立项管理

(一)本次立项的教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 

(二)立项课题资助标准:0.6万每项;

(三)资助来源:校级重点学科(设计学)建设经费;

(四)课题统一由学院管理;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通过教师自主申报,申报人应为学院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材料

1.《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预研项目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Word、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2.相关证明材料,内容包括课题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以及与课题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复印件,请单独按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份,Word、Pdf格式电子版各1份。

六、考核管理

预研课题执行期为一年,学院教科办定期组织课题进展汇报会,对课题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课题负责人一年内取得以下成果,则课题视为自动结题:

1.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二级以上学会或专指委、教指委主办的教学成果奖;

2.获批江苏省高校美育精品课程建设立项;

3.获批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

4.获批江苏省一流本科课程;

5.获批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

一年内未取得以上列举成果,依据申报书中的预期成果结题。

请在2024年6月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025762789@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后勤大楼303室,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课题负责人姓名+2024年校级教改预研项目申报”。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预研项目申请表.docx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5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