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经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现将设计与艺术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初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0月10日前与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史老师,联系地点:天工楼415,联系电话:0512-68350139。
附件 设计与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2024-2025学年).xls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