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我院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服兵役全日制本科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在籍学生;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
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二、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校生、毕业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
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
③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
④申报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原则上是学校所发学子卡,若为其他行,请注明开户行详细的支行信息)。
2.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保留学籍复学的在校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的新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3.退役士兵(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
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
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
三、申报流程和时间安排
请需要提交材料的班级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并将所有纸质版材料(学生材料、附件1、附件2)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5日之前统一交送至设计与艺术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工职院大楼415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精准掌握资助政策。请各班认真学习并全面准确理解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精准把握资助对象、条件、标准和工作流程。
2.相关申报材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必须从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填写完整,特别是申请表上相关部门的签字盖章。
3.及时报送申请材料。根据《关于建立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承诺制度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22﹞31号)文件要求,请各班严格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学生的信息,出现迟报、漏报等情况,或报送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导致部分学生不能享受国家教育资助,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并自筹资金将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4.广泛宣传资助政策。请各班对学生开展“一对一”“面对面”方式宣传,确保政策宣传无死角,不存在服兵役学生不知晓政策的情况。
未尽事宜请咨询设计与艺术学院团学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12-68350139,电子邮箱:scyshr2022@szcu.edu.cn。
附件1:2024年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提交名单(应征入伍学费补偿).xlsx
附件2:2024年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提交名单(退役复学学费减免).xlsx
设计与艺术学院
2024年9月14日